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承包商融资不力的瓶颈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工程策划 >> 工程融资 >> 正文
BOT项目公司的十大特质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3-8 10:35:03
目及项目公司制定条例、规章的情况在其他外商投资项目上是甚为罕见的。

  特质八:项目公司除了享受一般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外,还可享有政府专门给予BOT项目公司的更大、更特殊的优惠。例如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及运营的前几年免征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或者规定在项目公司偿还贷款一定比例后才开始征税。实践中,政府是为BOT项目制定一个特殊的税收制度。

  特质九:项目公司对项目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非完全意义上的所有权,其行使须受到项目资产未来的所有人(政府)的限制,例如项目公司不能把项目资产进行租赁,除了直接对项目的融资贷款可以把项目资产设定抵押外,项目公司不能把项目资产用作其他债务的抵押物。

  特质十:项目公司的融资贷款用途受到限制,只能用于BOT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不可挪作他用。而一般情况下,商业企业获得的国际商业贷款的用途是不受限制的。特许运营期满,项目公司不需清算,而是把项目资产直接无偿移交给东道国政府。一般的公司解散清算程序对BOT项目公司不适用。这个是BOT特许权协议的重要内容。

上一页  [1] [2]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