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工程策划 >> 前期设计 >> 正文
对城建档案馆藏建设的几点思考
作者:佚名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4-9-28 22:58:45
高服务质量,努力改善自身形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与灵活性。档案工作者就是管档案的,不能只说不做,不能怕麻烦,不能拒绝具体事务。我们应把“业务指导”和“档案接收”结合起来,业务指导是方法、是手段,档案收集是目标,是结果。

  在业务指导上,应勤跑工地,坚持项目追踪,收集信息,了解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指导,把政策讲透,把要求讲透。在具体工作中,必须主动参与各项重要建设活动和工程的竣工验收,把工作做到现场,超前控制,把问题解决在档案进馆之前,确保档案收集完整、全面。一些重点工程或外商投资项目,由于领导重视、社会关注、地位特殊而享有一些特殊政策,对其竣工档案归档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对这些项目的档案归集工作,要积极向领导汇报,及时与企业沟通,改善与建设单位的关系,争取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长沙馆针对具体工程制定业务指导技术文件,拟定详细工作计划,推出个性化服务,提高了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工作更主动,更到位,实践证明是一条好的工作举措。

  在档案接收方面,我们应充分利用建设行政程序把关,建立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制和档案验收合格报送移交制。从长沙和株洲馆的做法来看,我们要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一定要进行工程档案初步验收,档案基本合格后,发放《初验认可证》,才可以召开竣工验收会;在工程备案后,一定要对工程档案进行合格验收,合格验收并移交后,再发放《合格证》,工程才能办理产权产籍手续。这一系列具体措施,把业务指导和档案接收结合成一套完整的程序,使档案归档、接收不再虚弱,强化了归档收集,做到了应收尽收。

  2.2将“编制深度”与“归档广度”相结合,拓展归档渠道

  城建档案涉及部门、单位有几十家,内容涉及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方方面面。一般来说,建设系统内部产生或管理的建筑工程档案、部分市政档案、房建档案等收集难度相对较小,归集率较高;而非建设系统的建设工程档案种类多,数量大,收集矛盾多,难度大。我们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各种手段,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不断拓展,积极做好收集工作。一是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地下管线档案的接收和收集,开展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综合动态管理。长沙馆通过制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使地下管线档案有法可依,保证了管线档案按要求归档。二是开发区的档案。开发区的城建档案是城建档案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要按照国家集中统一管理城建档案的基本原则,依法加强对开发区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接收城建档案。三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档案的收集工作。

  丰富馆藏包括量的扩展和质的提升,没有数量就无质量可言,而没有质量的馆藏,无论数量多么“庞大”,都难以充分地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因此,丰富馆藏应当是档案资料的大数量和高质量的统一体,是规模与品位的“双优”。丰富馆藏的渠道拓宽了,接收方法也解决了,就应特别注重质量问题,即既要扩容又要提质。在扩容提质上,主要注重以下三方面:一是严格按城建档案归档范围接收档案,不在此列的拒之门外,确保专馆专用,节约政府公共资源。二是以最低限度数量的档案保存最大限度的必要的信息量,尽量避免重复的、价值不大的档案进馆,确保数量优化。三是对整理不规范、残缺不全,模糊不清的资料尽量拾遗补缺,修订完善,确保质量优化。

  2.3将“依法治档”和“行业管理”相结合,提高城建档案法律意识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跨专业的系统工程。建设系统以外的单位产生的城建档案,接收难度大,工作纷繁复杂。我们要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大胆灵活地履行收集档案、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的职责,主动开展工作。一是加强档案法规宣传,强化全社会档案法律意识。要多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档案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使之深入人心。长沙、株洲馆最近几年大力开展建设工程资料员培训,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工程资料员宣传城建档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工作技能,产生了较大的成效。二是要建立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要通过建设行政和档案行政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将档案接收和馆藏量增长列为量化指标,年初下目标、年终抓督促,强化行政管理和工作责任意识。三是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授权,依法治档。严格按城建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法制建设,开展执法检查。一方面,在充分利用现有城建档案工作法规、规章和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根据各区、县(市)实际,抓紧制定本区、县(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城建档案接收归档、开发利用管理等方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