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企业管理 >> 人力资源 >> 正文
水电工程造价管理培训的几个问题的思考
作者:马吉明 郑… 来源:中国论文联盟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11-5 20:43:35
才的培养一般来说学历教育是达不到这样的标准的。我国目前实行的造价工程师注册制度,对造价工程师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要求也比较高,且需参加全国统一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考试。这些要求只有通过培训才能达到。

  2.2 开展造价管理培训是提高经营决策水平的关键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一切行为应当遵循利益最大化原则,这是市场经济规律决定的,要做到这一点,企业的经营决策水平是关键,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建筑工程作为商品,理所当然应该满足商品的一般规律,水电工程与其它商品相比又有其特殊性,其中最为明显的是水电工程具有多次性计价的特点,如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有估算,设计阶段有概算,承发包阶段有标底,报价,合同价,施工过程中有结算价,竣工阶段需要编制决算。一句话,在水电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与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密切相关,各阶段的造价计算无不是科学决策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因而熟悉造价的确定不仅仪是造价管理人员的事,作为一个经营决策者,应该而且必须掌握造价管理方面的知识。随着我国招标承包制的不断完善,企业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如投标的决策问题,报价的策略,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问题,各阶段的投资控制问题,都是经营决策者们不能不面对的问题,不能不认真研究的课题。要解决这样的一些问题,答案只有一个:对经营决策者们进行造价管理知识的培训。

  2.3 进行造价管理培训是规范建筑市场的客观需要

  当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正处在一个转型时期,旧的体制还没有完全打破,新的体制又没有完全建立,建筑市场的规范化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其表现在,统一定额的法定性还未动摇,招投标竞争还欠规范,经营决策者们的知识结构尚不完善。超概算现象比较严重,投标报价水平参差不齐等。我们应该承认,这对规范建筑市场是极为不利的。如大幅度的超概算问题,这不仅仅对工程本身带来问题(如工程效益等),而且也打乱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又如低报价问题,不仅仅是企业经济受损,给工程管理带来难度,更严重的是扰乱了建筑市场,使竞争无规则可言。一个合格造价管理人员不应该不知道怎样给建筑产品定价,一个决策者不应该不知道建筑产品也要遵循商品的价值规律。因此进行造价管理培训也是规范建筑市场的客观需要。

  3 造价管理培训的目标及其知识结构要求

  3.1 培养目标

  造价管理培训的直接目标,应该是培养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所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就是造价管理培训所要达到的具 体目标。其目标如下:

  ①具有编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优化建设方案并对项目进行经济评价的能力;

  ②具有对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优化的能力,并能编制工程造价;

  ③具有编制工程标底及投标报价的能力,并能对标书进行分析评定的能力;

  ④具有在建设项目全过程中对工程造价实施控制,管理的能力,能编制工程结算,决算;

  ③熟悉合同管理条件,能熟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索赔、结算,保险等问题;

  ⑥具有组织编制和管理工程造价各类计价依据和各类造价指数的测定、分析整理能力;

  ⑦具有运有计算机确定、管理工程造价的能力;

  ⑧熟悉建设项目各个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理论与方法,并能应用于实际工作之中。

  3.2 知识结构

  从造价管理培训的具体目标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合格的造价管理人员应该掌握:工程技术知识,工程经济知识,工程管理知识,经济合同及法律法规知识。“工程技术”是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一切无从谈起。“工程经济”是目的,造价管理工作的成败直接与效益紧密相连,而工程经济就是研究在技术合理的条件下如何使利益最大化。“工程管理”是手段,如何有效地科学地实施管理是建设项目的重要问题,而对造价的管理是其核心问题:“经济合同及法律法规”是途径,工程的管理是通过“三制”即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承包制,合同管理制等来体现的。

  4 培训的型式与教学方法

  4.1 培训的型式

  4.1.1 操作型培训

  所谓操作型培训就是培养动手能力,应该说目前的培训型式基本属于该类型。

  培养的目标:具有编制造价管理文件的能力;熟悉招投标的程序及标底、报价的编制;了解定额的编制原理,会编制补充定额。

  培训的内容:工程定额原理,概沦,项目划分及费用,基础单价,单项工程造价管理编制,总概算文件编制,招标投标概论,工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